根据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的安排,2015年度聘任工作,按照济室字【2007】27号《关于济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其分配到我院聘任的指标为:高级4名;中级15名;初级无指标限制(聘任初级人员,需上交所取得的资格证书及二寸彩照一张)。聘任范围:2015年12月前,获得高、中、初级资格的人员(人事部门文件公布)。
我院2015年度聘任工作:按嘉医字[2011] 4号文《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赋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凡申请参加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申报聘任:凡申报聘任者,首先领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聘任职称情况一览表,并认真填写,一览表中所提供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填写的个人经历和时间均以证书、个人档案和医院文件、办公会议及资料记载为准。
二、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证书(聘任高级人员,同时还需交中级证书;聘任中级人员,同时还需交初级证书)均为原件。
三、科研、专利、论文、著作的原件(详见[2011] 4号文)。
四、任职以来的荣誉证书原件(详见[2011] 4号文)。按我院《荣誉奖励汇编》公布的奖励证书记分,未经公布的荣誉证书不作为记分的依据。
五、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资格者,须交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六、凡参加竞聘者,认真阅读量化赋分标准,按通知的要求一次交清所需用的材料,上交时间到期,不再办理补交。提供的材料,若发现虚假,责任自负,同时按照嘉医字[2011] 4号文件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不上交申报表、聘任材料者,视为放弃2015年度职称竞聘。
八、上交材料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元月11日—2016年元月14日下午5:00止(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注:背面附各科室民评代表指标
九、根据嘉医字[2001]6号文的精神,坚持量化赋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各科室要根据下达的民主评议人员的指标,推荐出本科的参评代表,凡参与2015年度职称聘任的人员,不能推荐为参评代表;参与聘任的直系亲属不能推荐为参评代表,各科室推荐的参评代表上报后,不能再另选他人或顶替。
附:各科室推荐民评的代表指标:
消化内科 |
2名 |
麻醉科 |
3名 |
病理科 |
1名 |
内分泌肾内科 |
2名 |
疼痛科 |
1名 |
院 办 |
1名 |
透析室 |
1名 |
输液室 |
1名 |
工会 |
1名 |
心内科 |
3名 |
感染科 |
1名 |
政工科 |
1名 |
呼吸内科 |
2名 |
急症科 |
2名 |
宣传科 |
1名 |
神经内科 |
2名 |
急救中心 |
2名 |
医务科 |
1名 |
神经康复科 |
2名 |
皮肤科 |
1名 |
医患办 |
1名 |
神经内监护室 |
1名 |
保健科 |
1名 |
护理部 |
1名 |
普外科 |
2名 |
康复科 |
1名 |
门诊部 |
1名 |
胸泌尿外科 |
2名 |
体检中心 |
1名 |
院感办 |
1名 |
神经外科 |
3名 |
第一门诊部 |
1名 |
公共卫生科 |
1名 |
骨外科 |
2名 |
药剂科 |
2名 |
财务办 |
3名 |
妇 科 |
2名 |
放射科 |
1名 |
新农合 |
1名 |
产一科 |
2名 |
CT室 |
1名 |
计生办 |
1名 |
产二科 |
2名 |
磁共振 |
1名 |
设备科 |
1名 |
产 房 |
1名 |
取片室 |
1名 |
总务科 |
1名 |
儿 科 |
3名 |
介入导管室 |
1名 |
综治办 |
1名 |
五官科 |
3名 |
检验科 |
2名 |
供应室 |
1名 |
中医科 |
1名 |
功能科 |
1名 |
|
|
时间:科室于2016年元月14日将推荐的代表名单一并上报政工科。
政工科
2016年元月8日
0537-6852235 68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