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指南
1、一楼门诊大厅设有中心服务台和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各科室设有分诊台,负责诊疗咨询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2、医院门诊设有消化内科,内分泌、肾内科、心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乳甲血管外科、胃肠肝胆外科、胸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骨创伤手足外科、骨关节脊柱外科、妇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中医科、疼痛科、感染科、急诊科、急救中心、皮肤科、保健科、体检中心以上各科室每周一至周日全天开诊,急诊科24小时接诊。设有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检验科、超声科、心电图室、
病理科、药剂科、介入导管室等医技检验科室,及时为病人提供相应服务。
3、就诊前请到挂号收费处或者自助挂号机上办理挂号手续,然后到相应科室按分诊叫号系统依次就诊。急危重症病人请到急诊科就诊。老干部、现役军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优先挂号、交款、诊疗。
4、14岁以下内科患者到小儿科、腹泻病人到肠道门诊、传染病人到感染科,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
5、如就诊卡内余额充足,各类检查、治疗均可持就诊卡直接进行,各类药品电子处方用就诊卡在收费处结算或在自助交款机结算后按结算单上的窗口号在药房排队取药,并在各个药房领取打印的电子处方,余额不足则先到收费处或自助充值机充值后再行检查、治疗、取药。
6、医院一站式服务大厅,向患者提供入出院手续办理、医保结算、转诊转院、门诊退费、病历复印等服务。
7、血、尿、大便常规等检查在门诊二楼化验室进行,当即取结果。肝、肾功能、电解质、血脂、血糖、肝炎免疫等化验,上午在门诊二楼化验室抽血,当日上午11:30后在二楼自助取单机取结果。
7、健康体检请与门诊四楼化验室体检中心联系。电话:6813229
8、疾病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由经治医师当日开出(病休时间不超过15天),到门诊办公室盖章,过期不补。病休时间超15天到1号楼四楼医务科盖章,计划生育相关证明至1号楼二楼计生办盖章。
9、医院规定只有收费处可收取病人现金并提供医院正式收据,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病人索取现金,请广大患者予以监督、举报有奖。
10、医院院门诊作息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11、病历资料由病人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复诊时随身携带。
咨询电话:6813143(门诊部),6813050(医院办公室)
投诉电话:6813096(投诉办),6852235(医院办公室)
门诊便民服务台为患者提供手机充电设备、纸、笔、针线盒、血压计、一次性纸杯。
门诊各楼层均设有开水炉,可24小时为患者提供热水。
门诊设有志愿者岗位,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在门诊一楼大厅备有免费轮椅2辆、共享轮椅6辆、担架车1辆,在急诊大厅门口与一站式结算大厅门口各备有应急轮椅2辆,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便利。
门诊大厅配备了自助测血压设备,方便群众测血压。
门诊大厅设置了寄存柜,为患者提供小件物品临时寄存服务。
(二)门诊、急诊挂号,就诊、取药、交费等事项的流程
(三)服务地点
医院门诊、急诊挂号,就诊、检验、取药、交费,入出院手续办理等事项均可在7号楼完成。
1、门诊、急诊挂号,取药、交费均可在7号楼一楼完成;
2、7号楼一楼、三楼、四楼,1号楼一楼各诊区均有自助
机可以挂号、交费。
3、各种检验在7号楼二楼完成
4、慢病病人在7号楼二楼专用窗口交费。
5、就诊在7号楼一楼至四楼即可完成。一楼为外科、儿科门诊,二楼为妇科、产科门诊,三楼为内科、中医科、疼痛科门诊,四楼为五官科、体检中心门诊。
0537-6852235 68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