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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人民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时间:2013-02-02   访问量:5863


    通过创建“无烟医院”的组织实施,在2011年底实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达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11年底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
    三、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魏新记 宋乃鹏
   副组长:王法印 李相云 何保伟 杜平山
   成 员:刘 莹 孙凤华 陈 雷 张效玉 曹恩来
   孟桂英 国德胜 黄 方 杨 枫 李 华
  (二)控烟小组
   组 长:杜平山
   副组长:刘 莹 孙凤华
   成 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三)科室、病房小组
    以科室、病房为基本单位(包括行政科室、后勤班、组等),成立以科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或护士长任副   组长的工作小组,并设控烟监督员。
    四、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工作者,必须要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的实质、“控烟或戒烟”的方法和“劝导吸烟者戒烟”的技巧等,必须要认识到“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必须要认识到创建“无烟医院”的意义。通过知识讲座、报刊网络宣传、资料汇编等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向全体职工、病友及其家属宣传教育“吸烟有害健康”、“怎样控烟或戒烟”、“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等理念。
  (一)定期举办“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 每个月轮流对不同科室职工和医学生举办一次“吸烟与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每个病房要对病友及其家属举办一次“吸烟与健康”的健康教育讲座。
  (二)汇编“吸烟与健康”的相关知识材料和健康宣教材料,包括卫生部相关文件、无烟医院标准、无烟医院实施方案、吸烟与健康知识、控烟戒烟方法等材料。
  (三)在院报和医院网站开辟“吸烟与健康”的专题栏目。
  (四)在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等处张贴“吸烟与健康”的宣教海报和设置宣传展板。
  (五)将“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资料纳入住院病人指南,并在门诊、急诊、病房等公共场所摆放,免费取阅。
  (六)医院内禁止放置烟具物品及张贴或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
    五、制定制度、规范管理
    要创建“无烟医院”,真正体现“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的主题,需制定相应的控烟制度,规范控烟管理。
  (一)以领导小组为指导,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制订创建“无烟医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科室、病房小组负责本单位创建“无烟医院”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实行医院、科室分级管理,支部协助管理的创建“无烟医院”的管理模式。
  (二)医院设有控烟监督员,佩带统一标识,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有文书记录。
  (三)在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等处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四)禁止在医院内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五)全院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在医院内任何地点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七)开展“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及控烟宣传。
  (八)设立戒烟门诊、戒烟咨询电话,有医生参与。
  (九)每个科室、病房(包括行政科室、后勤班、组等)要积极参加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争创“无烟科室”、“无烟病房”。
  (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纳入医院科室管理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十一)建立健全“无烟医院”考评奖惩制度。
  (十二)定期开展全院职工和患者及其家属对创建“无烟医院”的满意度调查。
     六、落实责任、严明奖惩
    为在2011年底实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达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11年底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需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加强考评力度,严明奖惩制度。
  (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有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责任区内控烟工作。
  (二)医院设有控烟巡查员,佩带统一标识,开展控烟日常工作。
  (三)全院职工要积极参加“吸烟与健康”的知识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四)科室对病友及其家属的“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要达到100%,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达到发放率100%。
  (五)全院职工要掌握控烟方法和技巧,人人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全院职工自觉遵守制度,不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七)科室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摆放烟灰缸等烟具。
  (八)各职能部门、各支部还要协助各临床科室和病房创建“无烟科室”。
  (九)将创建“无烟医院”和控烟工作纳入医院科室管理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十)创建“无烟医院”办公室定期进行控烟活动抽查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在院务会上通报。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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